近期,一条网传视频引发公众热议。8月16日,在上海至成都西的K1156次列车上,三名旅客实名制购买了6号车厢005号、006号、007号三个硬座席位车票。其中两名旅客检票乘车并按席位号就座,将零食放置在未检票乘车旅客所对应的006号空闲席位上。途中,一名持无座票的旅客希望在006号空闲席位就座,并请求列车员协调。列车员核实情况后,建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。

8月21日,国铁成都局对此事发布情况说明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《铁路旅客运输规程》等法律法规作出专业法律界定:旅客购票后未检票上车,视为该旅客不行使本次列车运行区段内的席位使用权;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和铁路旅客运输规则,该席位也不能由第三方占用和处置。如有特殊需求应向列车工作人员报备,由工作人员现场协调处置。

此事件再次引发舆论争议。一些网友支持这两名女孩,认为车票是花钱买的消费权益,购票人有权自由支配座位。另一些网友则支持无座旅客,认为火车座位属于公共交通资源,客流紧张时闲置座位是一种浪费,买票旅客没上车,座位应该重新分配给无座票乘客或补票乘客。对此,国铁集团相关负责人作出了进一步解释。
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旅客购票后由于自身原因未检票乘车,视为该旅客不行使席位使用权利。过去,火车开车后,没赶上车的旅客车票作废。而现在,列车开车后,未检票乘车的旅客可享受免费改签当日24时前车次车票等权利,不再享有自由支配原座位的权利。如果支持购票人可以支配座位的观点,理论上这名旅客购买一张车票,可以享受两张车票的权利,这不但对公共资源造成浪费,还会形成负面示范效应,可能引发更多一人购买多张车票占座的行为,这是不合理的。

对于有特殊需求的旅客,如因疾病或陪护病人需要额外空间,可以购买多于实际乘车人数的车票。例如,两人出行,一人陪伴一名病人,需要3张车票空间,便于病人躺卧或放置医用器械。购票时可用3张身份证件购买3张车票,上车后需向列车工作人员说明情况,工作人员会提供重点旅客服务,并协助解释。

也有网友提出异议,认为该规则在权责上不对等,购票人已经完成付费,未检票并不代表铁路部门已经完成退款,在票款没有退回的前提下,直接剥夺购票人的席位权益是否有失公允?如果未检票乘车产生的空闲席位被安排给站票旅客使用,而原旅客中途上车怎么办?

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,旅客自支付购票款起即建立了与承运企业间的客运服务合同关系。旅客没有检票乘车,放弃运行区段的席位使用权利,后续还有改签等权利。这些权利均属旅客本人,而不是同行人,哪怕这个同行人是其亲人或为其购票付款的人,也无权处置旅客的空闲席位。铁路部门表示,旅客由于自身原因未检票乘车,形成旅客不行使列车正在运行区段该席位使用权的客观事实,此时如有无座票旅客有就座需求,可以临时就座或找工作人员进行协调。如果原旅客中途上车,仍拥有该席位的使用权,可以请临时就座的旅客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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